《政府投资条例》是我国政府投资领域的第一部行政法规,于2019年5月5日正式出台。政府投资,是指在中国境内使用预算安排的资金进行固定资产投资建设活动,包括新建、扩建、改建、技术改造等。
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的四种安排方式
根据《政府投资条例》,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的安排方式包括直接投资、资本金注入等:
通知明确,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的安排方式包括直接投资、资本金注入、投资补助、贷款贴息等。
自今年7月1日起,对支持中央本级项目的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,合理采取上述资金安排方式。
合理规范投资资金安排方式的条件
对支持中央本级项目的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,国家发展改革委应当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,合理采取直接投资、资本金注入、投资补助、贷款贴息等安排方式。
上述举措将使得财政资金投资渠道更加多元化,在风险相对可控的前提下,撬动更多社会资本。
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安排方式的要求
国家发展改革委对安排中央本级项目的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,应当在下达投资计划时明确资金安排方式。
其他有关事项
因投资建设需要,项目由两个及以上项目法人组织建设实施的,可以分别采取不同的投资资金安排方式。
政府投资领域本身强调公益性,国务院去年5月发布的《政府投资条例》明确,发挥政府投资资金的引导和带动作用,鼓励社会资金投向规定领域。
业内人士认为,财政资金不再是单纯的支出,未来将在撬动社会资本方面起到重要作用。新政允许财政资金投向市场化模式的基建项目作为项目资本金,剩余资金可通过发行企业债、公司债的方式来募集。这使得财政资金具有了杠杆功能,能够撬动社会资金向基建领域集中。
*来源:建筑时报